发布时间:2025-03-2508:51:11浏览量:122次
关于供应商目录的建立
每年年初,公司举办年度供应商大会。依据大会公布的供应商遴选标准,筛选并确定入围供应商,进而制定出当年的《供应商目录》。公司在开展当年采购业务时,将优先与《供应商目录》中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。
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补充新的供应商纳入《供应商目录》:
1. 通过招标采购流程,若确定了中标供应商且其未在现有《供应商目录》内时;
2. 当《供应商目录》中的现有供应商出现信誉受损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、服务质量显著下降等不良情况,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现有供应链的稳定性时;
3. 若公司因经营需要采购《产品目录》以外的产品,而现有供应商无法满足这一新增需求时;
关于《产品目录》的建立
每年年初,公司依据上一年度经营状况及当年战略规划,制定本年度《产品目录》。该目录详细载明了当年拟采购产品的多项关键信息,涵盖产品成分、规格与剂型等。
关于产品比选
采购管理部协同相关专业部门,依据年用量、采购金额及管理重点等因素,对《产品目录》内的产品品牌进行综合比选。比选工作将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,包括但不限于:产品供货价格的合理性、品牌市场销售情况、售后服务质量以及行业贡献等关键指标。
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须为当年《供应商目录》中所收录的企业。
根据比选结果,将对当年《产品目录》内的相关信息进行相应调整。
如有以下情况,需重新发起产品比选:
1. 当前《产品目录》内的产品出现上调价格情况时;
2. 当前《产品目录》内的产品需终止采购时;
3. 当前经营《产品目录》内相关产品的品牌或供应商需终止合作时;
4. 补充新供应商后,若新供应商所供应的《产品目录》内的同类竞品时;
本告知书由北京中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制定并发布。
本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2025年修订版